(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非师范类专业岗位除外)。
(3)2023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学校每天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县(区)教育局、用人学校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区)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或用人学校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县(区)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3年7月31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和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