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3-04-26 13:05:48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现将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条件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岗位列表中年龄均为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中,博士研究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未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4日至6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和邮件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3.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奖项、项目、专利等);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凡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五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698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通过应聘人员自述(或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30分钟,应聘人员自述(或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20分钟。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工作学习经历、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五、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组织,时间为考核次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