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及各科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六、拟签约人选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拟签约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拟签约人选。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拟签约人员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考核总成绩、拟签约人选及体检人员名单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sx.gov.cn/)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彭水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因本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psx.gov.cn/)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