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充实人员队伍力量,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的意见》(宁党办〔2017〕7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及《宁夏医科大学备案人员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0〕21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件日期为
准;
4.身心健康,符合《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岗位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7.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人员;
9.现役军人;
10.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共招聘备案人员20人,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4月19日在宁夏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nxmu.edu.cn)和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8:00--5月9日18: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宁夏医科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p.nxmu.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提交应聘材料,上传相关证件扫描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三)资格初审
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进行审核,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初审合格者可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自主组织,自行命题,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自主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岗位计划人数/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教师岗、实验技术岗由各教学单位负责审核;辅导员岗由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管理岗及教辅岗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