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以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形式、内容:
(1)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面试满分为100分,择优录取。
3.应聘者需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1.体检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受检人应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
3.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
4.受检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政治品德、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并在自治区教育厅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建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才待遇
被聘用人员依据资格条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落实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学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公告有效时限为发布公告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各岗位应聘人员实行先报名先审核、考核、体检,达到招聘计划人数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四)凡涉及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951-5096572,0951-2075893
简历投递:nxcy_rsc@163.com
点击查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