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公告(第一批,管理服务类岗位)

2023-04-12 13:21:1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s://rczp.zcmu.edu.cn/);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613530(浙江中医药大学纪检监察室)。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为:

  浙江中医药大学人事处:0571-86613535

  附件: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计划表(2023年第一批,管理服务类岗位)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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