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应聘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提出聘用意见,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我校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告知应聘者。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对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批复为准),因已被录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六)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打分和分数管理等环节,须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面试过程须全程录像。
(七)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八)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老师安老师
联系电话:0951-2135149
举报电话:0951-2135068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路宁夏职业教育园区
附件: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