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对于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请做好健康监测,参加考试前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请提前电话沟通。参加考试期间,除面试答题外,候考等其他时间需全程佩戴浅蓝色普通医用口罩。
(六)咨询电话,蔡老师:010-88323357。
本公告由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