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偶安置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需要配偶随迁安置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组织人社部门协助办理调动;是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四)子女就学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转学、入学,优先安排全市范围内优质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招聘)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和石嘴山人才E家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引进(招聘)人才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引进(招聘)人才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市直部门(单位)引进(招聘)青年人才,在石嘴山市工作满5年后方可向其他地市流动;县(区)引进(招聘)青年人才,在县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3年服务期满后可在石嘴山市域内流动,在石嘴山市工作累计满5年后方可向其他地市流动。
(六)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七)此次引进(招聘)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952-2012351
举报电话:0952-221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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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嘴山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招聘)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
石嘴山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引进(招聘)
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