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28 10:58:55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2〕3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08号)精神和工作需要,省交通运输厅所属18个事业单位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七)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为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2年3月以后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省交通运输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如果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属毕业院校自设专业,须由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岗位列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网上申请报名,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请登录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星期六)9∶00至4月5日(星期三)18∶00。

  应聘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码(招聘期间需保持畅通)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查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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