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地震局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甘肃省地震局在甘肃省地震局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省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本公告由甘肃省地震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甘肃省地震局政策咨询电话:0931-8271795
甘肃省地震局监督电话:0931-8275211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附件:
附件3: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报考指南.doc
甘肃省地震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