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进行有力查处打击。各考点应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组织考试的机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6月上旬,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https://www.gsdzj.gov.cn/)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五、面试
面试由甘肃省地震局负责。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
(二)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甘肃省地震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考务费)。
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毕业后未缴纳社保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甘肃省地震局在本单位网站通知考生(网址https://www.gsdzj.gov.cn)。考生应关注甘肃省地震局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六、体检
体检和考察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体检由甘肃省地震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按要求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甘肃省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七、考察
甘肃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八、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由甘肃省地震局分别在中国地震局和甘肃省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