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2023年(第一批)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青年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才78名,其中,卫生系统招聘62名、其他单位招聘16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卫市2023年(第一批)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卫市2023年(第一批)其他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国(境)外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为准。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35周岁以下,指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四、招聘方式
对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方式招聘。对硕士研究生采取面试方式招聘,对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25:1的岗位,将通过增加笔试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告发布
通过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通过《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公布的用人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与招聘单位联系,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将本人签字的报名表(word版和pdf版)、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单位电子邮箱(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并打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收到报名材料。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授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证书的书面承诺材料(模板见附件3);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