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集团招聘工作组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学信网或相关权威机构认证);
近期电子版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聘用与薪酬福利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白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与被录用人员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二)被录用人员薪酬按照《白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
(三)被录用人员享受“五险二金”、带薪年假、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
(四)被录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若有特殊情况经集团批准的,可延期报到。
(五)在入职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缺额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不符合要求或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如新录用人员在入职2个月内离职或放弃聘用资格时,由集团决定是否按该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二)应聘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九、公开与监督
本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未尽事宜由白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