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庆阳镇原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3-15 14:45:3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医疗类引进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引进,剩余计划用于引进本科、专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确定总成绩(免于笔试的岗位将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组织体检。拟聘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用人单位初审后,主管部门再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于2023年7月底前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已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与就业单位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对于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备案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一年试用期满后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1.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2.教育类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5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985”“211”“双一流”以上大学和一本以上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在我县任教满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在我县任教满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3.医疗卫生类人才:对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对引进的其他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5万元安置费。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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