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庆阳镇原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3-15 14:45:3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庆办发〔2019〕48号),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2〕23号)及《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3年我县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7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28名(镇原中学10名、镇原县第二中学9名、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9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9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11名、镇原县妇幼保健院2名、镇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镇原县乡镇卫生院5名)。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教育事业单位28名

  镇原中学、镇原县第二中学引进对象须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镇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引进对象须为本科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一本以上应用型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教育类引进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9名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对象须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可放宽至医学类专业院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中专升大专等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镇原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专业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填报。

  4.专科、本科毕业生须为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为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为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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