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13 11:34:58阅读:0地区:宁夏电脑版

  (一)体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按要求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或者研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或核减公开招聘人数。

  五、考察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分别在中国地震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按程序进行,但一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审核,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官方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016033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宁夏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官方网站:http://www.nxdzj.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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