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正式批文为准),因已被聘用人员放弃或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招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补录。
(四)报考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须准确有效,便于随时联系,因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1-6883017
电子邮箱:nxjyzzb@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951-688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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