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
舒兰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报到舒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引进人选。
6.公示。对拟引进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7.审批。公示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并在舒兰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8.聘用。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从同类别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其他相关类别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牵头,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凭聘用审批或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的,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23年9月30日仍未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参与舒兰地区以外的公务员招录、事业编制招聘以及遴选,不得转任交流至其它地区。舒兰市委组织部每年将对聘用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有权终止聘用。
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人才队伍管理,坚持“一人一档”原则,建立个人成长档案,由舒兰市委组织部跟踪培养。
咨询电话:0432-68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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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舒兰市委组织部
舒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