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医院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宝市人社发[2014]7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公立医院发展现状,计划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宝鸡市中心医院、宝鸡市中医医院、宝鸡市人民医院、宝鸡市妇幼保健院、宝鸡市口腔医院、宝鸡市康复医院、宝鸡市第二人民医院、宝鸡第三医院招聘医药卫生类人员共计6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25日
2.招聘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线上通过相关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等平台接受应聘人员投递简历,线下采取现场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计划
招聘计划633名,详见附件《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baoji.gov.cn/)发布公告,并在相关高校网站和网络招聘会进行推送。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可通过校园招聘会(含网络招聘会)、线上线下投递简历等形式进行报名。线下投递简历人员需持有关证件资料报名。
1.线上报名渠道(报名邮箱):
市中心医院:bjzx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397484)
市中医医院:bjszy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662905)
市人民医院:bjs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72903)
市妇幼保健院:bjf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250291)
市口腔医院:bjkqyywlb@126.com(联系电话:0917-3522867)
市康复医院:bjskfyybgs@163.com(联系电话:0917-3554688)
市第二人民医院:bjsdermyyrsk@163.com(联系电话:0917-3832127)
宝鸡第三医院:523678268@qq.com(联系电话:0917-3120380)
2.线下报名渠道:
①适时参加各类校园招聘会,接受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相关公立医院在本院官网发布。
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也可在市直各公立医院进行现场报名。
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8号)
市中医医院:市中医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人力资源科(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