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2-24 11:26:39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4、面试和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占30%、试讲占70%计算(成绩可登陆我校(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查询)。

  5、面试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面试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院)人事处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我校(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在聘用期内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我校(院)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合计30万元。

  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招聘政策咨询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3380389,83380269,联系人:谢老师、马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83380209,联系人: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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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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