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指标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遴选指标。取消遴选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2月24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业务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解决问题能力。其中报考巫山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职位的,同时开展《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
2月25日14:00-15:30《综合知识测试》《综合业务能力测试》
2月25日15:30-17:00《专业知识测试》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3.成绩计算
公务员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巫山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综合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50%
其他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职位:笔试成绩=《综合业务能力测试》成绩
笔试科目均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划定,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二)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2:1,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若该职位比例低于2:1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否则不合格。
1.面试时间
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面试人员报到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上午8:30前,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2.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公务员遴选职位实行差额考察,考试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一览表中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考察环节;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考察环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形,则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遴选单位具体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时,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事、纪检监察机构等的意见。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聘)
(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巫山县党政大楼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转任(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转任(聘)手续,依据遴选单位职级职数(岗位等级)空缺情况重新确定遴选人员职级(岗位等级)。
八、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单位要合理推荐参加遴选人员,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充分了解相关人员参加遴选的动机,从严审核,杜绝“陪考”行为,如县委组织部发现存在“陪考”人员,将追究单位责任,对“陪考”人员给予惩处,5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外遴选和办理转任(聘)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