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岗位其他证件材料:如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6)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初审
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布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大专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大专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2月28日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报考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
1.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五个类别命题,综合类岗位笔试不分类别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生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后按招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定名次。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3月9日在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科领取。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笔试3天后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2.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人员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只递补一次。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