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缺编制、聘人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汉中市南郑区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精神,拟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级医院及各镇(街道办)卫生院共计招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中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指定(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工作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20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享受与所在单位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所在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对待。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人事合同,纳入全区医护实名系统统一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2月24日17:00。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科(汉山街道办事处北一路中段)。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按招聘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1个岗位。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送至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