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者,于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确认和缴费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有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录用全过程必须一致。
2.各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1。脱贫县(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
招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6日17∶00前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职位的报考者,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核减、取消职位情况、取消职位的相关报考者名单以及重新选报职位的相关要求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3.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具体事项直接与有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
五、考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对市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县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
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和《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
2月25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月25日下午14∶00—16∶30,申论;
2月26日上午9∶00—11∶00,公安专业科目。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者可于3月24日后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以及“豫事办”APP和“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省辖市考录专用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名次。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须在面试前按照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的要求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的有关事项由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本市、本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
面试确认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士兵(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职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凡应试者提交的证件、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相关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直招录机关(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