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23-01-04 22:12:28阅读:0地区:山西电脑版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省级法院、检察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五、审批录用

省级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应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

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六、补充录用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适时组织补充录用工作,对本年度招录过程中已出现的空缺职位或者因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一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将在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广大报考者随时关注。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务安排

3.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

4.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5.2023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6.山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表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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