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酒泉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1-05 22:58:4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7.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拟定于2023年1月在酒泉市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人社和卫生健康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报名人员需于2023年1月9日18:00前,将报名资料扫描成PDF文件,压缩后以“岗位序号+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附后)。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3)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由酒泉市人民医院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初审结果经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面向社会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采取线下现场进行的方式开展,经网上报名但未按照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市卫健委对资格初审入围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时,应根据拟招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与应聘人员面谈,核实有关证书,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征询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意见,核查在校期间的表现。资格复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1)有效期内身份证;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就业报到证;

  (5)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

  (6)自荐材料。

  招聘结束前因本人不愿参加应聘而领取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报到证的,应聘人员要签订放弃报考承诺书。

  2.成绩核查。采取查看核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由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的方式进行,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一门不合格经补考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是否聘用,学业课程成绩出现两门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论补考是否合格,均取消聘用资格。因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均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由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时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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