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东丰县卫生健康事业优质高效发展,面对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不足问题,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名,不核定事业编制,各乡镇卫生院统筹使用,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乡镇卫生院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条件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品行良好,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招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0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招聘护士岗位要求具有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限满四年(资格证取得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前),具有4年及以上护理岗位工作经历。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前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检验士及以上资格、医学影像初级士及以上资格、中医康复(治疗)资格、针灸推拿按摩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药剂士及以上资格、口腔修复工资格、口腔修复工艺(包括口腔工艺技术)初级士及以上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报名地点: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三楼会议室(东丰县西城区兴隆路399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需携带本人(委托代理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及《2022年东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纸质版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1张(尺寸2.5CM×3.5CM),学信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