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畅通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晋升通道的意见》精神,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面向东昌区辖区内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人,为街道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应继续在社区工作3年以上。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9日—200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2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2月份,即到2022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经本区街道(乡镇)党组织推荐,区党委组织部审查确认为优秀的现职城市社区(按城市社区管理的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人员,且担任“社工岗”正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至少满2年或担任社区“两委”成员至少满3年,年龄4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区政府三楼3024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2年通化市东昌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2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