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拟引进资格,并告知理由。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65分及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应当进行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公示无异议的,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医院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社会保障、聘用协议等手续。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薪酬待遇
1.引进人员统一使用铜川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2.提供各种进修、学习机会。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于人员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招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中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0919——418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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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计划表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