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佐证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页)、获奖证书等材料请一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原件面试测试时现场提供)。
(3)应聘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工作协议的,须在“备注”栏说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南梁干部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学习成绩证明或其它资格证书等。
(三)面试测试
本次采取面试测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设定最低合格线80分)。面试测试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测试主要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测试所用试题由南梁干部学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测试工作由南梁干部学院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南梁干部学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引进岗位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陇东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应届毕业生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相应证书以及考察不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引进人员按规定施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政策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市委组织部及市人社局备案引进结果,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规定条件引进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相应优惠政策:1.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庆阳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5、未尽事宜按照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邮编:745616邮箱:923008003@qq.com
电话:0934-5380099(办公室)
15025946990(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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