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群众不动产登记需求,加快不动产便民、利民窗口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聘用制不动产登记工作队伍,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有序、高效、便捷,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3名,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永宁县常住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活跃,上进心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无任何犯罪记录,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待人接物热情大方。
(四)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窗口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者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发送到邮箱ynlyj452@126.com。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其他专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大小,原件核实后退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需3个月,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同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凡不具备应聘条件或具有不予应聘情形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考察占10%。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侧重于应试者的表达沟通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个人气质形象等。
3.综合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综合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能招聘,空出的职位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
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聘用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薪酬;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者在参加招录期间,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请应聘者持续关注最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相关工作要求。
3.考试成绩只在本次招录期内有效。
4.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8011452
地址: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永宁县杨和镇杨和街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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