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

2022-11-17 16:21:48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资格审查由招录机关负责,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可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职位。本次招录对职位要求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资质)证书采取承诺制,报考者可先承诺报名考试、后审查资格(资质)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招录公告、指南、职位和简章中,其他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者均应于2022年11月19日前取得。

3.报名确认。招录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16︰00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者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先实行网上缴费,经审核后,按指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确认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并签署《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5︰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将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录用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录用计划。残疾人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到2︰1。

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灯塔-青岛组工网站(http://zzb.qingdao.gov.cn)“录用公务员专题”上公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报考者,可按规定改报青岛市各级机关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考者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录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分别统一参加相应职位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09︰00—10︰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   申论

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7日下午  14︰30—16︰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

12月17日下午  14︰30—16︰30

上述考试在青岛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其他招录机关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录机关另行公告。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

报考者可于2023年1月中旬前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报考者须达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阶段。

(二)面试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前,组织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报考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照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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