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综合评分(占总成绩的30%),综合评分低于65分者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甘肃党建临夏州平台公布。
(四)面试通知单打印
应聘人员通过复审后,于2022年12月中旬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及方式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综合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引进。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确定名次。
3.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
(六)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七)考察。根据引进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材料弄虚作假、个人经历不实等问题的取消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者,经核准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或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体检或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九)服务期限。引进人员试用期为1年(从发文之日算起),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综合类、卫生类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教育类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优惠政策
(一)生活保障待遇。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按照《临夏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临夏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及县市相关政策执行,具体咨询引才单位。
(二)人事关系。用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落实引进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通过调入(聘用)方式引进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自愿辞职(解聘)后引进到我州工作的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核准认定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格,及时调档,确定相应职称职级,并享受相应待遇。
(三)户口关系。凡愿落户临夏的,由县市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在引才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