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宝鸡市第二批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2022-11-07 20:27:30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陕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宝鸡市2022年第二批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9日至2004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往年的全科特岗招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形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1月7日起,在宝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jw.baoji.gov.cn/)官方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2)本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3)执业范围为非全科医学专业的,还需提供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

  (4)执业范围为非全科医学专业且无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供本人在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证明由曾供职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主要反映应聘者在该医院工作的时间、岗位以及主要表现情况,加盖医院公章。

  (5)陕西一码通内的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报告或者由核酸检测机构的报告单原件。

  以上前三项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提供原件,第五项查看手机内记录或报告单原件。

  2.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1日18:00。

  3.地点: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B座207。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近14天内无宝鸡市之外地区旅居史的,持1次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近14天内有宝鸡市之外地区旅居史的,持11月7日至11月9日的三次核酸检测报告。同时,报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非N95型)。

  (三)考试

  对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岗位,采取考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市卫健委另行通知。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全科医学基础理论等相关知识。

  市卫健委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因应聘人员放弃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由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规定安排在三级医院,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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