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公示组织单位向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公示情况、拟聘用结果进行资格终审备案。
对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由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市直有关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如学校未发三方协议书,签订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应聘人员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社保、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的汉中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要求,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市直招聘单位及区县人社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初审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工作日电话咨询时间:8:00-12:00 14:00-18:00)。
(四)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名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取消复审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应聘人员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形势,密切关注汉中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按照市直招聘单位或县区人社局招聘环节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来汉时间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考试,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督电话:0916—2628606
附件:
1、《汉中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2、《汉中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