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评委集体研究决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局、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医院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自主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检查“陕西健康码”并检测体温。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时,应佩戴口罩,持“陕西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且现场接受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须提前到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并携带诊断证明参加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考试前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将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