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由白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he.gov.cn/)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请市人社局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九)办理聘用手续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市、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聘用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等。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面试。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直接劝离。面试前14天内从外省来白河县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五、重要提示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现场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以备面试前现场查验。
(三)应聘人员报名以后,应随时关注白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aihe.gov.cn/)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