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工作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从白银市引进人才面试考官库抽取,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确定。面试测试小组人数为7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报考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体检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该职位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通过征询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及人事档案等进行综合考察和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景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引进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按照规定程序下发引进文件,用人单位凭文件与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根据用人单位编制性质列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根据景泰县委、景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泰县引进人才激励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县委发〔2022〕48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层次人才补贴。
六、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纪律、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为保证公开引进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委监委对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五)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来景执行“一扫三查”(扫“白银快办”场所码、查健康码、查行程卡、查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落地采。涉疫地区来景返景人员,一律集中隔离7天;非涉疫地区来景返景人员,一律提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村社进行报备,来景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辖区乡镇落实三天两采后方可正常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