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应于11月7日8:00至11月11日24:00从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存。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教育学基础知识约占7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医学基础知识约占70%。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等。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
笔试地点:笔试在黄陵县设立考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于11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教育类、卫生类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4.成绩计算、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试专业技能测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黄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中共黄陵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参与,成立考察组,采取走访、谈话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人员名单同时报县网信中心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