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的,取消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或报到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委托人才代管机构办理聘用手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682719
电子邮箱:gssgh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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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