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笔试前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就业人员提供不实信息获得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将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另行公布。
6.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在我局网站通知。请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试题命制和阅卷、监考均由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相近专业合并命题。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开考比例按照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报考岗位计划数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不设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开考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由甘肃煤田地质局组织。体检通知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公布,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笔试缺考应聘人员不得递补,笔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函调、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数量和体检、考察情况,由甘肃煤田地质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煤田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审批备案及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密切关注考点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一扫四查”入场核验,即扫“小兰帮办”,查核酸测温(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须在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查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查纸质准考证,查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