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在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报考人数依法依规自主组织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一次复检,有特殊情况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检项目。
4.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相关费用。
(六)考察
1.考察工作在同心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同心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心县人民医院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同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六、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面试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待遇
此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同时,为了加大人才引进的力度,所聘人员在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的同时享受我院针对学科带头人发放的15万元特殊津贴,业务骨干10万元特殊津贴,研究生6万元特殊津贴的待遇。
八、其他有关事宜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同心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5009537000
举报电话:
同心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953-8022827
同心县卫生健康局:0953-8022920
同心县人民医院:0953-87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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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同心县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