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引进对象。县属事业单位从通过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和备选人选,提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拟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订意向性协议。
(五)体检。县直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主要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提交县人社局备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县属事业单位由县人社局负责进行过程资料最终审核把关。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向酒泉市人社局报告公示情况并进行引进人才的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反映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肃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经认定为肃北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兑现相应待遇。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引进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肃北党建网(www.subeidj.gov.cn)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因考察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1399370049518093708157
肃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097214625
2022年酒泉市肃北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1酒泉市肃北县2022年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2022年酒泉市肃北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2诚信承诺书.xls
2022年酒泉市肃北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3肃北县2022年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事业单位).xlsx
2022年酒泉市肃北县第三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附件4肃北县2022年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汇总表(企业).xlsx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