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六)笔试
1.时间:2022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门诊楼三楼大会议室(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3.方式: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4.确定拟面试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员。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七)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3-4个工作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1.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安医院门诊楼三楼小会议室(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南街236号)
3.面试形式: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八)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体检
按照应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1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十)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按照《宁夏宁安医院备案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管理。
六、工资福利待遇
医院与备案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实行合同制管理。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薪酬标准实行“同工同酬”,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永丰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岗完成规定年度工作量的年薪不低于10万元。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各环节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资格审核现场、笔试、面试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场须出示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在室内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严格执行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通知中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询问、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资格或笔试、面试成绩,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