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9-15 22:02:04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甘肃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计划详见《2022年甘肃酒泉核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以《简表》明确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4年9月及以前出生)。岗位简表中年龄按周岁计算,如: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具体标准以《简表》为准。

  7.《简表》中有户籍限制的岗位,户口迁入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有其它影响公务情形的职位。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

  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在同一门类专业目录下的以招聘领导小组给出的标准为准,不属于同一门类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如:“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虽然字面意思差不多,但不属于同一类别,不能混淆)。

  (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官)允许报考。

  四、招聘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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