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结束后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月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单位社会保险自试用期起缴纳。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995391323)。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7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按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