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民政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宝民发〔2021〕125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服务站(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社工站(室)招聘工作人员38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和相应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体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工作服务事业;
2.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日以后出生)。
3.麟游县户籍者优先。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待遇
(一)社工站(室)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由基础工资、职称补贴、年限报酬、福利待遇四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社工站(室)工作人员月基础工资3000元/月。
2.职称补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每月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职称补贴。
3.年限报酬:聘任期间,在社工站(室)工作每满一年,从期满次月起每月增加工龄报酬20元。
4.福利待遇:统一招聘的社工站(室)工作人员降温费、取暖费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
(二)社会保险
1.社工站(室)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标准执行。
2.统一招聘的社工站(室)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由县民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次年考核合格后续签)。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发布时间:2022年9月3日
2.发布渠道:在麟游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ou.gov.cn/)、麟游县党建网(http://ly.baojidj.gov.cn/)、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宝鸡第一人才网(www.baojijob.com)等媒体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法: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提交资料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4日8:00—9月8日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9月4日8︰00—9月9日12︰00.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程序,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蓝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上)。
④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⑤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