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与备案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编制和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并约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122号)文件精神管理。
4.聘用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白银市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5.纳入拟聘用范围的2023年择业期内毕业生,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人才引进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当时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精神执行,应聘人员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变化,严格遵守。具体要求在考核前发布。
六、纪律监督
工作人员及考生要严格执行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保密规定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从事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及公众号,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本人未按时参加面试、考察、递补、体检、聘用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相关政策解释权归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943-8860280
监督电话:0943-886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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