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启东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江苏)

2022-08-30 12:43:1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4)所有考生应持有48小时内(指进入考点与核酸采样时点相距时间,下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报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

  (5)考生须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留足赴考时间。赴考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下同),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

  (6)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打开“南通百通”APP或使用微信小程序“好通码”现场扫描“场所码”,出示扫码结果页面(页面无核酸检测结果的需另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接受体温测量。考点场所码扫描显示的“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色,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48小时内,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

  (7)考生应配合考点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8)如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其他情况均无异常的,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承诺确未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自觉做好身体健康监测,凡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以及其他违反防疫要求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资格复审

  为确认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启东市委党校组织。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岗位只需面试的考生,在邮箱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到资格复审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2张、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复审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2)正确填写的《中共启东市委党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毕业生同时须携带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一份;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4)报考1、2岗位的提供2篇公开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该论文须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具有较高影响力、专业水平和创新性,文责自负);

  (5)非2022年毕业生须携带本人科研成果、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6)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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